内容:
招标编号: 210301201206029240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鞍山市达道湾污水处理厂及东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鞍山市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鞍山市环境保护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鞍山市 。
2.2 工程规模:
(1)达道湾污水处理厂改造原有AO生化系统成A2O系统,设计规模:10万m 3 /d;
(2)在东达污水处理厂出水基础上新建二级曝气生物滤池工艺,设计规模:10万m 3 /d;
(3)达道湾污水处理厂内新建深度处理系统,设计规模:20万m 3 /d;
2.3 合同估算价为 9500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污水处理厂改造及安装工程 。
2.5 工期要求: 2012 年 6 月 30 日 开工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 竣工,计划工期 123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 资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报名其他条件 报名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原件及复印件、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原件及复印件、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委托人证明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明书和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6 月 2 日至 2012 年 6 月 6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到报名地点: 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办公室(鞍山市铁东区爱国街181号) 进行报名。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4.2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2 年 6 月 2 日至 2012 年 6 月 6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01:00 时至 05:00 时(北京时间),到 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办公室(鞍山市铁东区爱国街181号) 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6 月2 2 日 9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鞍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鞍山市铁东区二道街8甲) (名称及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鞍山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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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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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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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爱国街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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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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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11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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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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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刘宇、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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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5535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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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412-5535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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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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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5535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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