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喀什市污水处理厂截污池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喀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喀市发改项目[2012]16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喀什市供排水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喀什市污水处理厂截污池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喀什市供排水公司排水分公司
2.3 工程投资额:35万元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12年6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7月27日;
2.5 本次招标:共计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新建230立方米截污池一座,日处理量8万立方米每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5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09时30分至13时30分,16时00分至20时00分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同时到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备案接受监督。
报名时需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外省企业进疆备案核准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复印件一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企业请按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通知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喀什地区建设网及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喀什市供排水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春 李杭纭
电 话:0998-2870229 18997756006
传 真:0998-2870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