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项目编号: SDFZC20120321-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县清江路(青菏路至青岛路) 污 水管网工程 已 由 曹县人民政府 批准 实施 ,资金 性质为 财政 资金 ,招 标人为 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因上次招标失败, 现 委托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 的施工 再次 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 曹县规划区内清江路 ;
2.2 工 期: 1#、2#标段:均为20天;
2.3 工程质量:合格;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 建设规模 及标段划分 : 本工程共 贰 个标段:
1#标段:青菏路 --五台山路口,长度约700米;
2#标段:泰山路--青岛路口,长度约520米。
2.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 。
3.2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3 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为同类专业 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类似工程经验,并未承担在建项目 。
3.4 每个潜在投标人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2 年 0 6 月 07 日— 2012 年 0 6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在 曹县公共资产交易中心评标室(司法局四楼) 持以下 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 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拟派往本工程 项目经理 的注册建造师 注册 证 书 及其二代身份证。
(4)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 (法人到场报名的) 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 委托 代理 人 二代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的)。
4.2 招标文件及图纸于 2012 年 0 6 月 07 日— 2012 年 0 6 月 13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在 曹县公共资产交易中心评标室(司法局四楼) 购买;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0 6 月 27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地点为 曹县公共资产交易中心开标室(司法局五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曹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菏泽中华东路868号302室( 茂业百货 对过)
联系人: 马主任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 35 05301158 电 话: 13583077058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sdfzcx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