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1 本招标项目 石渠县城排污管道工程(一期)项目 已由 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甘发改【 2012 】 490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甘发改【 2012 】 490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20531009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远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石渠县城排污管道工程(一期)项目。
2.2 项目业主:石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3 项目地址:石渠县尼呷镇。
2.4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管道长度
2.5 资金来源: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 项目建设工期: 90 日历天 。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四川省省外企业均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 近 3 年完成 2 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 业 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 质 , 近 3 年完成 2 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 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 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6 月 18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2 年 6 月 25 日 23 时 59 分在《四川建设网》 (http://www.sccin.com.cn/) 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 CFCA 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028-85569858 )。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 150 元。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7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 地点为 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石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石渠县尼呷镇德吉东街 16 号
邮 编: 627350
联 系 人:
电 话: 0836—8622088
传 真: 0836—862316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远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速大厦 B 栋 22 楼 A 号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电 话: 028-85121577 13730882755
传 真: 028-85121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