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邀请单位名称) :
湖北省宜昌监狱迁建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改革委以鄂发改投资[2010]9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宜昌监狱,建设资金为自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湖北省宜昌监狱委托,对湖北省宜昌监狱钢球厂搬迁项目污水处理工程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街办塘上村四组。
1.2工程招标内容及范围:钢球厂搬迁污水处理(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
1.3资金来源:自筹。
1.4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1.5工程质量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对污水处理建设项目进行设备采购、施工及安装调试。工程完成后,达到国家规定的工业废水处理回用或宜昌市排放标准,并通过宜昌市环保局验收。
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应当主持过(或参与主持过)类似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且具有类似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含临时证);项目现场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主持过或参与主持过类似工程项目建设技术管理;五大员必须必须持有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投标人近3年必须有1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3、招标文件将于 2012年6月15日至6月19日(北京时间)9:00时至17:00 时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305室出售(武汉市水果湖洪山侧路24号,省司法厅斜对面)。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代表必须是拟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中标后不得更换。
投标人从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由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并带齐相关证件到湖北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602室(武昌中北路28号)进行资格验证,具体细则详见湖北省招投标信息网(鄂招投标局[2011]26号)文件。
6、投标人应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年7月5日北京时间9:30 时,请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 601 会议室(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8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省宜昌监狱
联系人:艾炳坤
联系电话:13307209035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地 址:武昌水果湖洪山侧路24号
邮 编:430071
联系人:刘谦,李聪
联系人电话:027-87233725 传 真:027-8723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