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标编号:HSKSZ2012-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大明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工程 已由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发【2012】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福区捞刀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建设地点: 长沙市开福区;
②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 90 万元;
③招标范围: 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③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④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⑤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
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4、评标办法: 按照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发布的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报价采用附表5(1)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执行。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及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2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安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4 项目负责人为有贰级及以上(含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5.5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
5.6 投标人须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2012年3月至2012年5月)社保证明材料。
5.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7、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6月15日至2012年06月19日到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长沙市建湘路167号4楼;联系人:郭丽华 ;电话: 0731-8571837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不得透露单位名称及相关信息。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①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2年06月2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将疑问以匿名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 240037004@qq.com ),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发送电子邮件时不得透露单位名称及相关信息。
9、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07月 04日 9:00 时整。
②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政府二办公楼三楼建设局310室。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①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②招标代理: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建湘路167号4楼
联系人:郭丽华 电话/传真: 0731-85718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