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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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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BNJ120460-02SG |
南京市市政工程建设处 建设项目 内秦淮河流域雨污分流及水环境整治工程-莫愁路等污水干管完善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建综字[2012]396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25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50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南京市市政工程建设处 (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 内秦淮河流域雨污分流及水环境整治工程-莫愁路等污水干管完善工程(NQM2012-SG) |
2、工程地点: 莫愁路、龙蟠里 |
3、工程类型: 一般工程 |
4、建设内容: 施工类; |
5、结构类型: 其他 |
6、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 1100.00万元 |
8、招标内容: 其他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DN400-DN1000污水管道约600米(其中DN800-DN1000顶管约450米) |
10、工程规模: |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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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投标报名方法: |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
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
其中必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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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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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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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价款大于等于1000万元的管道工程(其中含有管径大于等于0.8米且长度大于等于400米的顶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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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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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后审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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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的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施工合同未反映的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所提供业绩必须将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不含公证件、扫描件)一并提供核验,无原件或缺件按无此项业绩处理;2、其余祥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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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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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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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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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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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建造师注册证、社保缴费证明(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未派投标项目经理到达开标现场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因投标人原因,投标项目经理未通过现场校验的,将拒绝参与投标。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5、本工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6、报名后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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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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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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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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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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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2/6/18 8:30到2012/6/25 17:30为止 |
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市市政工程建设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虎踞南路11号 |
代理机构地址: |
招标人邮编:210029 |
代理机构邮编: |
招标人传真:025-86587159 |
代理机构传真: |
招标人联系人:倪春贤、曹晓原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86587165、86587159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招标人电子邮箱:jsc165@163.com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025-68505863、68505862;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