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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金牛镇污水处理厂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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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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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6-21 21:20
浏览次数: 396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内容:
 

依据 大冶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冶财 采 计 [2012]A327 号函 要求,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大冶市金牛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就大冶市金牛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WHXD-DY201205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金牛镇污水处理厂设计
三、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地点: 大冶市金牛镇金卫家虬川河西侧;

2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 用地约为40亩, 拟建污水处理厂房,辅助生产建筑物,进水泵房、配水井及污泥泵房等。 采用A 2 /O一混凝过滤工艺(改良工艺), 近期处理污水0.6万吨/日,远期处理污水2万吨/日,污水处理后排出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 、采购内容: 大冶市金牛镇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 , 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初步设计及后续阶段施工图设计和服务工作。根据采购人的需要,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各项专业分析报告并参与报告的评审,协助业主完成规划报批。以上所有内容设计费为38万元。
3 、项目总投资: 污水处理厂建筑安装工程约为800万元,设备及安装约20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拔款。
4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计划于2012年9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18个月 。
5 、设计周期: 初步方案设计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5日历天。
四、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 、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必须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7 、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和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案例,类似项目是指近5年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污水处理厂项目(下同)。
拟担任本谈判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案例经验;
8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出具谈判供应商注册地招谈判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证明;
9 、参加谈判的谈判供应商应签署《诚实守信承诺书》;
10 、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的响应文件不再进行评审。
五、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1 、发售时间、地点及发售方式:谈判文件从2012年6月20日至2012年6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3楼)领取。
2 、报名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⑤税务登记证⑥诚实守信承诺书等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书面证明资料。(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原件及二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6月29日上午9:30时。
八、谈判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4楼)。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中国黄石招标与采购网、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采 购 人:大冶市金牛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闵镇长     联系电话:0714-844234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柯经理
联系电话:13545559399 地址:大冶市水岸新城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2 年6月20日
诚实守信承诺书
(谈判供应商签署)
我单位(公司)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并承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未取得资质(资格)证书承揽工程(采购项目)或超越资质(资格)等级、范围承揽工程(采购项目);
(2)借用或伪造他人资质投标;
(3)不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无理取闹,扰乱招投标秩序;
(4)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成交供应商,报名后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
(5)在投标活动中,不如实填报投标活动有关资料,不按要求提供原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6)低于工程成本报价或恶意过高报价行为;
(7)资格预审入围后无正当理由不进行投标;
(8)在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陪标;
(9)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监管机构行贿谋取中标;
(10)一年内出现两次无效投标(包括迟到、标书密封不符合要求、授权委托人未到场、保证金未提交及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等);
(1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
(1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质疑投诉;
(13)其他违反招投标管理规定行为。
如我公司在投标活动中出现以上不良行为的,愿意接受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处理。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视情节轻重作出以下处罚(单处或并处):
1、警告;
2、罚款;
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批评,并取消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谈判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在报名时必须与其他资料同时提交,未提供或未按要求签署的谈判供应商将不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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