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的 高教园区规划路(科技大道—创业路)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国有投资,现已落实,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昊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高教园区
(2) 工程规模: 规划路长880米,宽16米
(3) 招标范围: 道路、雨污水管道、路灯采购及安装
(4) 计划工期:100个日历天
(5) 质量:合格
4.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
5.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6. 按4-3-3比例由财政支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5)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企业及项目经理自2010年1月1日以后均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为:造价不少于500万元的道路及雨污水管道工程和造价不少于60万元的路灯工程),且信誉良好。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淮安本地企业须具备经淮安市建工局备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和经淮安市造价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9)外地进淮企业还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前办理进淮注册备案手续(到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行政审批中心办理)及“淮安市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到淮安市工程造价处办理);
(10)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并经工程所在地招标办备案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1)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及无转包、分包、挂靠行为;
(12)企业自有资金证明:资格预审时提供由银行出具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中存款证明,不低于工程造价的30%(200万人民币);
(13) 投标申请人及投标项目经理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投标申请人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详见淮检会【2011】3号文件《关于在全市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通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出具时间应为本公告发出之后;
(14)企业近三年来无不良记录证明;
(15) 委托代理人(交易员)与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1年7月1日至今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缴费证明材料;
(16)其他条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注:本工程拒绝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8.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工程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将邀请所有通过资审的投标单位参加本工程投标,当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少于3家,将重新发布公告。
9.报名时间 :(1)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2年 7 月 3 日至 2012 年 7月 9 日 到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淮安招投标网点击新会员专区),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季望之联系,电话:13338906668。(2)未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需携带有关资料(详见淮安市招投标网→招投标动态→更多→《关于最后一次集中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进行办理。办理地址为:南京市虎踞北路10号国家密码管理局212,联系电话:025-83392488或025-96010。
注:1.资格预审文件壹佰元/份,资格审查时现场缴纳。2. 报名及资审预审时委托代理人须是经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备案的交易员,否则将不予受理。
10.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交易员)携带交易员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于 2012年 7 月1 6日9:00 前 到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市深圳路16号)三楼 开标 三 室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迟到的资格预审文件将被拒收,资格审查时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交易员)须严格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同时携带资格审查材料中所列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备查,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否则不予认可。
11.潜在投标人确定:招标人将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规定,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则重新招标。
12.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详见苏建招(2009)140号文。
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2年7 月 3 日至 2012 年 7月 9 日 。
13.招标单位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及地址:
(1)招标单位联系人:杨处长 地址:淮安市高教园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0517-83186967
(2)代理机构联系人:耿默然 地址:淮安市健康西路81号
联系电话:0517-83292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