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项目编号 | GC20120703020 | 所属地区 | 眉山-丹棱县 |
项目名称 | 丹棱县顺龙乡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 ||
发布时间 | 2012年07月03日 | 截止时间 | 2012年07月06日15时 |
比选公告
比选人(项目业主) | 丹棱县顺龙乡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丹棱县顺龙乡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丹棱县顺龙乡幸福村、虎皮村 |
实施时间 | 二个月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控制室与厌氧池等 |
建设资金 | 上级资金 |
其他 |
施工1 | 丹棱县顺龙乡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
(3)其他要求:
①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09-2011)年承担过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且在类似业绩中采用PASG专利工艺技术,(需提供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②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③如用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企业,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银行转帐或电汇凭证传真至比选人收取(028-37208055) 。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 title="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2年07月03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2年07月06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
施工1 | 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一次性报价 | 65.83 | 4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2年07月09日10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丹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棱县丹棱镇新村路99号)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 丹棱县顺龙乡人民政府
地 址: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 编: 620200
联 系 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028-37208675
传 真: 028-37208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