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工业信息化局以北发改[201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工业信息化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北发改[2012]5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2050400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恒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一标段: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二标段: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污水处理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麻柳湾村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设日处理2000吨污水处理站一处及配套排污管道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标段: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要求: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09-2011年)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诉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入川备案登记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stb.my.gov.cn(详见绵阳招投标交易服务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现场光盘递交:地点为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绵阳市科创园区九洲大道中段孵化大楼A区1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人民政府
邮 编: 622750
联 系 人:
电 话: 0816-4896001
传 真: 0816-4896001
电子邮件: /
网 址: /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恒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0号普利大厦A302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028-85229539
传 真: 028-8631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