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CXNP-12-0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溪县花桥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已由南平市人民政府以南政综[2011]245号、松发改[2012]核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溪县花桥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松溪县花桥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松溪县花桥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
2.2 建设地点:松溪县花桥乡;
2.3 工程建设规模:约850万元人民币;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松溪县花桥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收集、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及相关设备等 (不含垃圾转运站) ,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 咨询单位: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7.2.设计单位: 厦门市蓝天碧海环境 工程有限公司 ;
2.7.3.代建单位:无;
2.7.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取得南平市安全级别评定 C 级以上(含 C 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本项目施工期间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无 ;
3.5 投标人和项目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6 投标人在检察院未有行贿犯罪记录;
3.7 投标人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接新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
3.8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5日至 7月11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溪县发改局六楼)或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南平马坑路C6安置楼402室(市政公司楼上))购买招标资料;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书、电子文本等)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图纸每份售价700元(如有需要),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前一天17:0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松溪县花桥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7月31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收标处(松溪县发改局六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原件备查;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www.fjbid.gov.cn )、松溪招投标网(网址www.sxztb.net)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溪县花桥乡人民政府
地 址:松溪县花桥乡,邮编:353500
联系人:范学军
电 话:13960679556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马坑路C6安置楼402室(市政公司楼上),邮编:354000
电话:0599-8801566,传真:0599-8801066
联系人: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