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夷山市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清献河下游截污管道工程海晟至污水厂段)工程已由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南发改审批[2012]5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武夷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武夷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武夷山市海晟至污水厂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48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武夷山市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清献河下游截污管道工程海晟至污水厂段)工程施工图所有的内容,具体详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及节点工期服从招标人实际安排);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福建省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和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被建设主管部门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企业员工;须经年检合格,无被限制参加投标,建造师投标期间必须无在建工程和无中标工程项目;
3.3. 投标人应具有南平市安全级别评定B级以上(含B级)证书并且必须是《2012年度南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B类名录》内的施工企业(不包含公示期内企业)。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至 2012 年 7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发售,逾期不受理),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武夷山市百花路金悦山庄二楼)或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办事处( 武夷山市百花路百花超市二楼) 购买招标资料;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及其电子文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值为8%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前到达指定帐户否则视为放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 标人企业基本 账户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 7 月 16 日 15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武夷山市百花路金悦山庄二楼 )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以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www.fjbid.gov.cn )、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ww.wysxzfw,gov.cn )、 武夷山市建设局(www.wysjsj.cn) 网站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武夷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武夷山市五九南路9号
邮 编: 354300
电 话: 0599-5109507
联 系 人: 祝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6号建工大厦六楼607室,邮编:353000;
电话:0599-6119958 传真:0599-6113996;联系人: 吴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