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一、招标条件
射阳县城3号污水提升泵站土建及道路工程项目经县政府批准实施, 招标人为射阳县水利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工程名称::射阳县城3号污水提升泵站土建及道路工程。
(二)工程地点: 射阳县新城区人民路北侧。
(三)工程内容:提升泵站土建及道路;
(四)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六)工期要求::1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 8 月(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七)合同估算价:约480万元
(八)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九)招标范围:泵站土建、道路,(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五)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部组成人员不少于 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当地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册并注明缴费期间、加盖公章)
(六)无法律、法规其它受限情形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根据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华东六省一市投标人亦可直接到射阳县检察院查询并出据),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四、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工程付款方式:4:3:3
(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中标价的40%工程款;
(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再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按审计结论结清全部工程款;
七、诚信金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诚信保证金
1、数 额:24万元;
2、交纳时间:投标报名前;
3、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诚信金专户”;
(二)投标保证金
1、数额: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2%;
2、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3、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保证金专户”;
(三)履约保证金
1、数额: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与投标保证金扣除中标人应交招投标中心的综合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由招投标中心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2、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有关规定交纳;
八、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7月10 日至2012年7月16 日。上午8:30-11:00 , 下午14:30-17:00(星期假日除外)
(二)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三)投标报名应具有: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有关凭据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和投标申请书复印件;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从基本账户汇出的“诚信金保证金”进账单。
(四)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五)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九、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 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一 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十二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7月10日—2012年7月16日。
招标人:射阳县水利局
地 址:射阳县兴阳路与解放东路交叉口
负责人:陆伟
联系人:徐进
联系电话: 0515-87058665 1390141802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东路1号四楼
负责人:朱学佐
联系人:黄 俊
联系电话:0515-8705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