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 标 公 告
1 、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桓仁满族自治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江南城区管网改造)已由本溪市发改委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桓仁满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债 40%、自筹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桓仁满族自治县城区。
2.2工程规模:改造DN300-DN500钢筋砼管14.2公里。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桓仁满族自治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其中江南城区污水管线铺设工程、管线附属构筑物、1#、2#污水提升泵房等全部工程量清单内容。
2.4工期要求:
2.5 本次招标共划分成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必须具备相应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能够通过IC卡认证的 项目经理(建造师)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元( ¥80,000.00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桓仁满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
联 系 人:刘忠波
联系电话:13941472288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联 系 人:张力敏
联系电话:024-23388237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