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泰和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项目经泰发改核准字[2012] 55号核准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予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渗滤液处理站建设面积 3080 平方米,总投资约 600 万元(人民币)。
二、项目地点:泰和县澄江镇大塘村委员会早住自然村。
三、招标范围 :渗滤液处理工艺:预处理+MBR(外置式膜生物反应器)+NF(纳滤)+RO(反渗透)处理工艺。出水质量达到国家环保部颁布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排放标准,工艺设备质量达到优质标准,处理规模100m 3 /d的渗滤液处理系统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六个月以及培训、渗滤液处理系统所需的配套建、构筑物设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五、对投标企业和建造师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以及省其它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投标单位须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A、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B、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运营甲级资质;
C、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冶)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
D、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E、投标企业自200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已竣工验收的类似业绩:指投标人在国内完成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日处理能力100吨以上(含100吨)、出水质量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及以上)的同类工程业绩(需要提交合同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施工工期: 100日历天 (2012年11月10日前完工)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1-6条)(注明:投标人应将所有资格审查时所需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用信封袋装好,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1、企业法人代表证原件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或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3、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证原件和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原件;3、机电设备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原件;4、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运营甲级资质证原件;5环境工程(水污染防冶)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原件;6、投标企业自200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已竣工验收的类似业绩:指投标人在国内完成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日处理能力100吨以上(含100吨)、出水质量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及以上)的同类工程业绩 (需要提交合同原件)。
八、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taihe.jx.cn)和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www.thzbtb.cn)下载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
九、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8月2日上午9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2年8月2日上午9 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厅。
4、招标人:泰和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人:梁三明 电话:13979611359
5、代理机构: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07961488 电子函件:liyanqong7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