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城 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盐城市城南新区建设二局负责实施的城南新区西环路污水主管道(南环路-盐仓大道)工程已经盐城市城南新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盐南经发审(2012)17号]。工程所需资金已经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
二、盐城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西环路污水主管道(南环路-盐仓大道)工程。
2 、工程地点:盐城市西环路。
3 、项目规模:本工程造价约600万元。
4 、要求工期: 90 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12年8月。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主要为城南新区西环路污水主管道(南环路-盐仓大道)工程的施工,管道长约 1600米 ,主要为DN1000、DN1200和DN800钢筋混凝土顶管及DN400拉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本招标工程的工程量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 、 投标人须保证投标人项目部管理人员【 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合计不少于3人 】和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原件及2012年1月~2012年6月至少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注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 在现单位缴费起止时间 )】。
5 、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和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6 、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本工程招标人要求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本工程提交诚信保证金,数额为 人民币 40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
中标人诚信保证金的,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未交诚信保证金,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办法。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与报名不一致的、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开标前需经招标人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九、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十、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各投标申请人须 http://218.92.169.146/ychy 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2年 7 月 16 日 16 时至2012年 7 月 23 日 16 时(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 7 月 16 日 16 时至2012年 7 月 25 日 16 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88197300)
十一、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同时不予退还其诚信保证金。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二、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三、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四、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13,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0019。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盐城市城南新区建设二局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15-86660096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秦一峰
联系电话:0515-89807568、15161988322
2012 年7月16日
附件
评标办法
本项目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 综合评估法 ”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3%-96%,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1 、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原件 ;
2 、专职安全员需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3 、投标人项目部管理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合计不少于3人】和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管理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原件及2012年1月~2012年6月至少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注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 在现单位缴费起止时间 );
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9家(含9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9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9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 一 ) 投标报价 (70 分 )
1 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 招标最低控制价 。
2 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 70 分。
2.2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 1% 扣 0.3 分,从 70 分扣起,不足 1% 时按插入法计算。
3 扣分约定
3.1 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10% 且不少于 10 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
3.2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 ±30% 的,每发生一项扣 0.1 分,最多扣 0.4 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 ±30% 的,扣 0.3 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 0.1 分 ( 累计不超过 1 分 ) ,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 0.2 分。
3.5 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 0.2 分 ( 累计不超过 1 分 ) 。
( 二 ) 工程质量 5 分
基本分 5 分。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目标的,得基本分 5 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目标的按废标处理。
( 三 ) 施工工期 5 分
基本分 5 分。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废标处理。
( 四 ) 施工组织设计 20 分
1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 17 ~ 18 分,以 0.1 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 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总页数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2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 2分
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为(1—2.0)分,得分计入总分。项目负责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该项不得分并不作中标候选人排序。
(五)其它
1 、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 、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 、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并不予退还其诚信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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