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一期工程
设备采购12~17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一期工程 己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投资 [2012]105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 12~17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投资 [2012]105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一期工程位于成都市郫县唐昌镇。新建净水厂一座,一期工程规模为处理能力 50×10 4 m 3 /d ,配套新建设取水站 2 座、原水输水管道、清水输水管道等,远期处理能力总规模 100×10 4 m 3 /d 。
2.2 招标范围
本次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一期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包括 6 个标段,各标段主要招标范围如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 编号 |
名称 |
招标范围 |
SQCY- ZB-041 |
设备采购 12 标段 (抓斗机及粗格栅设备包) |
粗格栅、移动式抓斗清污机等设 备采购 |
SQCY- ZB-042 |
设备采购 13 标段 (泵类设备包) |
潜水排污泵、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泵、单级立式离心泵、潜水轴流泵等设备采购 |
SQCY- ZB-043 |
设备采购 14 标段 (折板、集水槽及斜管设备包) |
折板、斜管、集水槽等设备采购 |
SQCY- ZB-044 |
设备采购 15 标段 (风机类设备包) |
罗茨鼓风机、空压机组、冷干机等设备采购 |
SQCY- ZB-045 |
设备采购 16 标段 (滤板设备包) |
整体浇注滤板及滤头等设备采购 |
SQCY- ZB-046 |
设备采购 17 标段 (滤料设备包) |
石英砂滤料、砾石承托层等设备采购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商)或代理商;
( 2 )设备采购 14 标段中的斜管设备需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厅(局)颁发的 “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国产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 ;
( 2 )当投标人为制造厂(商)时,应具有生产本次招标设备的资质和设计、制造能力,以及拥有足够的试验设备及仪器等;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所代理的制造厂(商)应具有生产本次招标设备的资质和设计、制造能力,以及拥有足够的试验设备及仪器,且须获得其所代理的主要设备制造厂(商)对其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
(3) 业绩要求
① 当投标人为制造厂(商)时,需具有以下业绩:
招标编号 |
名称 |
业绩要求 |
SQCY- ZB-041 |
设备采购 12 标段 (抓斗机及粗格栅设备包) |
自 2008 年以来,具有不少于 2 个粗格栅宽度大于 30m 、抓斗宽度大于等于 1.8m 的同类粗格栅和抓斗设备的供货业绩,且设备安全运行 1 年及以上 |
SQCY- ZB-042 |
设备采购 13 标段 (泵类设备包) |
自 2008 年以来,具有不少于 2 个处理能力 20×10 4 t/d 及以上规模的自来水厂同类泵类设备的供货业绩,且设备安全运行 1 年及以上 |
SQCY- ZB-043 |
设备采购 14 标段 (折板、集水槽及斜管设备包) |
自 2008 年以来,具有不少于 2 个处理能力 20×10 4 t/d 及以上规模的自来水厂同类集水槽及斜管设备的供货业绩,且设备安全运行 1 年及以上 |
SQCY- ZB-044 |
设备采购 15 标段 (风机类设备包) |
自 2008 年以来,具有不少于 2 个处理能力 20×10 4 t/d 及以上规模的自来水厂或污水厂同类风机类设备的供货业绩,且设备安全运行 1 年及以上 |
SQCY- ZB-045 |
设备采购 16 标段 (滤板设备包) |
自 2008 年以来,具有不少于 2 个处理能力 20×10 4 t/d 及以上规模的自来水厂同类滤板设备的供货和安装业绩,且设备安全运行 1 年及以上 |
SQCY- ZB-046 |
设备采购 17 标段 (滤料设备包) |
自 2008 年以来,具有不少于 2 个处理能力 20×10 4 t/d 及以上规模的自来水厂同类滤料设备的供货业绩,且设备安全运行 1 年及以上 |
② 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所代理的制造厂(商)须具有上述①所述业绩。
(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投标人必须对某一标段中的设备进行完整投标。任何只选择某一标段中的一种或几种设备种类的投标,将被认为是不合格的投标而被拒绝。当投标人因自身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的限制,不能生产或供应某一标段中的全部种类设备时,可以采用配套的方式补充所缺设备种类而构成完整的投标。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7 月 18 日至 2012 年 7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 18 号川信大厦 20 楼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留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 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8 月 15 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 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 9 号光大金融中心 21 楼 ) 本项目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十二桥路 16 号
邮 编: 610072
联 系 人:
电 话: 028-8620 0236/8779 0051
传 真: 028-8620 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