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宣汉县南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 宣汉县南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已经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投资[2011]11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宣汉县自来水公 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投资、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26.7%、46.6%、26.7%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投资[2011]112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2050300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宣汉县南坝镇。
2.2 建设规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万吨/日;厂外截污干管3.7公里。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宣汉县南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 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及后期配合服务等 。
2.5 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 近3年具有2个及以上 的类似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以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7月19日至2012年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宣汉县自来水公司(东乡镇解放北路151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8月17日9时00 分,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宣汉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宣汉县东乡镇解放北路151号
邮 编:636150
联 系 人:黎林
电 话:0818-5205780
传 真:0818-5205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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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华星街16号在水一方二楼
邮 编:610021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 话:028-87774687
传 真:028-87774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