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石台县城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 , 就 所需的 石台县城东一体化污水提升预制泵站采购项目 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公告如下: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 :
1. 项目 名称:石台县城东一体化污水提升预制泵站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STZF2012034
3. 项目内容:一体化污水提升预制泵站。(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二、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
3. 一体化泵站制造商具有近3年内已履行与本次招标设备相同或类似的合同证明1份及以上。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所提供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如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供应商要承担报价文件的一切责任。
4. 一体化泵站需国内外名优品牌工厂生产。
5. 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 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纸质相关证明资料并在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7月20日至2012年7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公休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台县黎明路62号检察院五楼(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套,售后不退。
5.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四、 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 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 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8日下午3时30分。
2. 开标时间:2012年8月8日下午3时30分。
3. 开标地点: 石台宾馆五楼会议室
七、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石台县城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刘玮 电 话:15856605085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网址: www.stxzb.com )
地 址: 石台县黎明路62号检察院五楼
电 话:0566-6029781 传 真:0566-6029781
电子邮箱:stzbcg@126.com
石台县城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