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淮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00m3/d渗滤液处理系统(预留一套200m3/d渗滤液处理系统位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质量标准
工程地点:厂址地处江苏省淮安工业园区通港大道南、西安路东。
工程规模:渗滤液处理量≥200 m3/d。
工期要求:投标方应在3个月内完成土建和安装;投标方应在系统设备安装后3个月内完成系统设备调试并通过甲方初步验收(满足设计负荷下系统稳定、出水达标)。若初步验收未合格,投标方应继续调试,但总调试期最长不得超过120天。
质量要求:工艺系统设计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或三级标准出水水质要求。(两个标准待定,对以上两个标准进行分别报价)。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书的要求,详细列出设计、施工、安装等拟采用的标准和规范。本招标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标准执行。
投标人承诺合同项目系统最终验收合格。
2. 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为履行本招标合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具有圆满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2)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污水处理或环保专业的企业可投标。
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a) 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等级证书)并加盖公章(留),出示原件。
b)投标者情况介绍(含投标人企业人员情况)。
c)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的主要财务报表。
d)投标人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e)投标人近3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资料。
f)投标人有关鉴定材料、专利及相应的资质等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3) 投标注意事项:
(a)中标单位不得自行决定将工程进行分包,确因情况特殊,需要分包时,在征得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将部分工程分包给资质条件符合工程项目要求的施工单位,分包要签订分包合同,由中标承包商负责对分包工程的管理。
(b)严禁分包单位将工程再分包,严禁中标承包商和分包单位转包工程。
(c)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发生的工程质量、工期及安全等问题均由中标承包商承担一切责任。
3.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7月27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至16:30。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单位名称: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268号新源广场1号楼502;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2年8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
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大会议室
邮 编:10008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单 位: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中山南路268号新源广场1号楼502
邮政编码:200010
联系人:姚庆忠
电话:021-51156622*5021
传真:021-5117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