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龙江流域龙文区郭坑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洛滨村、扶摇村、篁卿村及东溪村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漳龙发改【2010】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郭坑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约 33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生活污水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确定的二级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资质和三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或具备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证书);投标人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
3.3. 本项目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上述的相应条件之一,并应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的企业资质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主办方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0日至2012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 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或漳州市芗城区建业路明欣福园2幢209室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2 年8月1 日下午17:00时前汇达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壹仟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2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郭坑镇,邮编:363000;
电 话:15160509222;联系人:小方。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建业路明欣福园2幢209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872189传真:0596-2872189;
联系人:小朱。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漳州市交易中心保证金联系人:洪女士
联系电话:0596-2937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