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广饶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人地址:广饶县月河路 291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胶州路 532号
工程名称:广饶县花官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生活污水管网配套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GRZCGK2012-0176#-1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
工程规模:辛河路西侧商业街(黄河路—府前街)污水收集管道工程施工,主管道全长约 492米;中轴路(府前街—二干渠)污水收集管道工程施工,主管道全长约760米;中轴路(府前街—桓公路)污水收集管道工程施工,主管道全长约850米;黄河路(中轴路—辛河路)污水收集管道工程施工,主管道全长约564米。除辛河路西侧商业街污水收集管道管材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外其余道路污水收集管道管材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管。
计划投资: 38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地点:广饶县花官镇境内
二、项目招标要求:
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广饶县外企业须提供外埠企业进广饶县施工资质验证申请表、东营市外企业须提供 2012年度以来的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和验证申请表、省外企业须提供入鲁许可证、东营市清欠办(或广饶县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人在招标报名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投标人名单,到广饶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2年8月2日至2012年8月8日(每日8:30至11:00,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营市东城胶州路 532号实验楼二楼或广饶县孙武路207号二楼北侧运输公司院内。
工本费:每份人民币 15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46-8307357、0546-6459966 传真: 0546-8309198
监督单位:广饶县监察局、广饶县审计局、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广饶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委员会办公室、广饶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报名监督电话: 0546-6922320 6446310 6457704 3012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