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丹东市第三医院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编号:LNWXZB2012257
丹东市第三医院的污水处理工程,已经丹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丹东市第三医院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第三医院污水处理工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文件名称:丹东市第三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五、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丹东市第三医院污水处理工程;
2、建设地点:丹东市第三医院;
3、建设规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13日14时;
5、开、竣工时间: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施工完毕并必须达到国家环保验收合格标准;
七、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近三年有MBR法处理医院污水(一个或一个以上)业绩。
八、获取采购文件的方法
1. 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自2012年8月2日起至2012年8月6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2. 领取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开发区佳地广场A座304室)。
3. 采购文件售价:每份采购文件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九、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已年检有效)、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相关专业三级及以上(含三级)项目经理证、近两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近三年MBR法处理医院污水(一个或一个以上)业绩。
以上资料带原件(除法人身份证外)及复印件二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没有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领取采购文件。
十、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8月13日14时前。超出此时间递交的文件一律谢绝。
十一、谈判时间及地点:2012年8月13日14时(地址:丹东市开发区佳地广场A座304室)
十二、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和丹东市第三医院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我们的采购文件既不为熟悉的供应商“量身定做”、也不为陌生的供应商“设置障碍 ”, 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并请进行监督和举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为:0415-2211261、0415-221126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蔡克义 0415-2309608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康主任 13941525575
信息发布单位: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信息201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