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标公告
编号: 武2012- 020号
1 、 海盐县武原街道大刘村户用型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工程 ,已由 海盐县农经局 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结构型式:户用型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
2.2 建筑规模:20户;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清单);
2.4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村自筹;
2.5 工程建设地点:武原街道;
2.6 工期要求在30日历天(含)内竣工;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必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2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含)以上资质;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 沼气生产工五级 / 初级以上资格 ;
3.3 投标申请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不良行为正在受公示。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8 月 3 日至2012年 8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武原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地址: 海盐县武原街道建新路 19 号 )报名;
4.2 报名时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4.2.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资质证书、 沼气生产工资格证书、 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上述证书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全本复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
5. 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获取:
5.1 办妥报名的投标人请按4.1所示时间,持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武原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叁佰元整,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5.2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当向武原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提交金额为 壹万元整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5.3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向武原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提交金额为壹仟元整人民币的图纸资料押金,该押金在退还完整图纸资料后无息退还给投标人。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3日15时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武原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28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盐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hyztb.gov.cn)上发布。
8. 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武原街道交易分中心联系。
招标人:海盐县武原街道大刘村(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大刘村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童中华(盖章)
联 系 人:张文华 联系电话:0573-86150219
武原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28号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张永华(盖章) 联系电话:0573-86023394
联 系 人:张培芝 联系电话:0573-86021273
传 真:0573-86124991
日期:2012年08月01日
编制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附表:
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
编号 |
不良行为记录对象 |
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 |
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情况 |
可在海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yctc.com)上查询《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投标单位如无不良行为记录填“无”,如有请如实填写。
单位:(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