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中医院
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第二次)
项目编号: XSX201207024
一、响水县中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已经响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响发改投[2008]8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并已落实。现就污水处理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响水县中医院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
2、工程地点:响水县黄海南路西侧、六排河路北侧
3、进水水质:医疗机构污水
4、日处理污水水量:日处理污水水量6t/d
5、工程规模:总投资约40万元
6、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工期要求:30日历天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标段划分情况及主要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响水县中医院病房、门诊室、浴室、洗衣房等场所的污水处理系统的设备
采购和安装、调试、维修和售前、售后及相关服务工作(具体以招标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五、投标申请人所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5、投标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提供2009年7月1日以来独立承建过医药行业污水处理系统项目实例不少于1个,并提供单项中标金额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安装合同和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如提供的是复印件必须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6、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投标时须提供 机电工程专业 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7、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8、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的条件;没有因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六、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周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定书面合同并经招标备案后一周内予以退还。
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本工程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后,经招标人核实没有发现围标、串标、转包、资质挂靠投标等签署同意意见,并报响水县招标办备案后退还。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安装结束后付合同价的70%,调试并经验收和县、市级环保部门检测合
格后付合同价的95%;质量保证期满后支付其余5%余款。以上付款均无任何银行利息。
八、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九、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8 月7 日至 8 月 13 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5时0分至18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到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响水县县城双园东路2号三楼。联系电话0515-86782019)。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邮费)后2日内,寄送招标文件。
十一、计划开标时间
本工程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2年 8 月17 日15时30分(以招标文件或答疑为准)。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十三、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报名。
联 系人:姜卓 联系电话:0515-86960908 13961936789
联 系人:吴长权 联系电话:1385117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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