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编号 :BNJ120722-01FG
南京市秦淮区住房和建设局 建设项目 2012 年秦淮区城市干道综合整治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建综字[2012]520号、宁建综字[2012]692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745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745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 、标段名称: 2012 年秦淮区城市干道综合整治工程秦虹路监理 ;
2 、工程地点: 西起龙蟠南路,东至大明路,具体按规划要求和现场情况确定;
3 、工程类型: 较大工程,城市次干路;
4 、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
5 、结构类型: 其他;
6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7 、工程合同估算价: 95.421万元(建安造价暂按4600万元计);
8 、招标内容: 监理招标;
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
10 、工程规模: 直径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且必须是进入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的单位 。
2 .总监资质等级: 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 。
3 、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方法:
1 、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 、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7) 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 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监理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
3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 、 资格后审的审查: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
六、其他:
1 、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总监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2 、投标的总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和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原件(必须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其他证明无效)参加开标会,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
3 、现场总监必须和投标总监一致;每天现场工作不低于8小时,每周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如总监无故缺勤一天将按2000元/日进行罚款,并且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
4、中标单位总监岗位证书在合同签订之前,押在招标人处至监理服务结束。
5 、资格审查过程中涉及原件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络数据库中资料为准。
6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分配 |
评 分 办 法 |
满分 |
一 |
监理大纲 |
30 分 |
1 、施工质量目标明确,内容全面详实,控制措施可行;(优3分,良2.4分,一般1.8分) |
3 |
2 、施工进度控制依据正确、任务清楚、内容全面、措施可行;(优3分,良2.4分,一般1.8分) |
3 |
|||
3 、投资控制原则正确、内容全面、控制程序及方法可行;(优3分,良2.4分,一般1.8分) |
3 |
|||
4 、现场组织协调管理方案切实可行、合同管理措施到位明确;(优3分,良2.4分,一般1.8分) |
3 |
|||
5 、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方法及措施正确可行;(优3分,良2.4分,一般1.8分) |
3 |
|||
6 、竣工和保修期阶段监理工作内容全面可行;(优2分,良1.6分,一般1.2分) |
2 |
|||
7 、针对本工程拟组建的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合理,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优4分,良3.2分,一般2.4分) |
4 |
|||
8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难点和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理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优4分,良3.2分,一般2.4分) |
4 |
|||
9 、现场规范围档、控制扬尘、治污减排及降低噪音等环境保护措施得力;(优3分,良2.4分,一般1.8分) |
3 |
|||
10 、资料及信息管理措施得力;(优2分,良1.6分,一般1.2分) |
2 |
|||
二 |
总监 |
10 分 |
1、 总监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5分,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3分。 2、 总监专业为市政公用或土木工程类专业得5分,其它专业得3分。(以注册证书原件为准) |
10 |
三 |
其它 监理 人员 |
30 分 |
1 、土木工程或道桥专业人员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以注册证书原件为准) |
3 |
2 、地质或岩土相关专业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以注册证书原件为准) |
3 |
|||
3 、测量专业人员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以注册证书原件为准) |
3 |
|||
4 、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以注册证书原件为准) |
3 |
|||
5 、造价人员1名:同时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得4分,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3分。(以注册证书原件为准) |
4 |
|||
6 、安全监理人员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3分,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2分。(以注册证书原件为准) |
3 |
|||
7 、电气或自动化相关专业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以注册证书原件为准) |
3 |
|||
8 、合同信息管理人员1名,专业为计算机专业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的得3分,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以注册证书原件为准) |
3 |
|||
9 、环境监测相关专业人员1名,具有监理员上岗证书的得2分。(以上岗证注明专业为准) |
2 |
|||
10 、材料专业见证取样员1名,同时具有见证取样员证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3分,有见证取样员证的得2分。(以注册证书原件为准) |
3 |
|||
所有人员涉及专业均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上的所学专业为准
|
||||
四 |
监理 取费 |
10 分 |
1 、根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的规定:监理服务取费基数暂按4600万元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4600-3000)×(120.8-78.1)÷(5000-3000)+78.1 =112.26万元。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高程调整系数为1.0。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112.26×1.0×085×1.0=95.421万元, 监理费率=95.421÷4600=2.07% 监理服务报价95.421万元,得满分10分;报价每高于此价格1%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五 |
企业 业绩 |
10 分 |
|
10 |
六 |
监理 设备 |
10 分 |
1 、工程检测设备: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泥浆比重计、PH检测仪器、灰剂量滴定仪、混凝土回弹仪得7分,每少一样扣1分(提供发票复印件) |
7 |
2 、现场日常办公设备:计算机、打印机、数码相机得3分(以承诺书原件为准) |
3 |
|||
累计总分 |
100 |
|||
备注:
1 、评分细则中涉及的相关人员以 注册证书原件 为准(且必须在本公司注册),开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公证件、扫描件不作为原件认定,无原件不得分,且须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概不接受相关资料。 2 、证件处于换证等状态的需提供相关部门的接受证明,江苏省建设厅出具的监理工程师换证《申请材料接受凭证》原件视同于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 3 、 所有监理人员证书原件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每一专业监理人员得分只计算一次得分。 4 、认定企业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原件, 时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上没有反映顶管工艺,可将该业绩的设计图纸原件或发包人证明材料原件与业绩资料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否则不予认可。 公证件、扫描件不作为原件认定。 5 、 监理大纲每项评分按梯次打分, 监理大纲得分以每位评委的单项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余下平均值计取, 监理大纲最后得分如无重大偏差至少得18分。评委对单项评分情况有明显差距时,应书面详细写出扣分理由。如果评委不按评分细则评分,评分结果无效。 6 、 投标人提供的人员、业绩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招标人将对所提交原件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2年8月7日到 2012年8月13日为止 招标人:南京市秦淮区住房和建设(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秦淮区马道街9号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24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83247336 招标人联系人:范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飞 招标人联系电话:15950466609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83241670、18705170402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liufei654@126.com |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025-68505863、68505862;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