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海宁市长安工业区污水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 海宁市长安工业区污水管网工程 ( 项目名称 ) 已 批准建设,招标人 ( 项目业主 ) 为 海宁市长安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 资金来源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海宁市长安镇, 污水管管径为 DN300PE 实壁管,采用牵引拖拉施工 。合同估算价为 33 万元。计划工期为 25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业绩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 类似项目描述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和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2 年 8 月 15 日至 2012 年 8 月 17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9 : 00 时至 11 : 00 时,下午 14 : 00 时至 16 : 0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海宁市海洲街道金汇大厦 B 座 11 楼 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报名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3、项目经理资质证书;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进嘉施工备案证》; 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 海宁市长安镇招标采购中心(长安镇国土资源所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宁市长安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 长安镇 海宁分公司地址 : 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楼
邮 编: 314408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573- 87419078 电 话: 0573-87238807
传 真: / 传 真: 0573-87238807
2012 年 8 月 15 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
3 |
安全生产 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交证书复印件)。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
至少2个岗位 , 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 (提交证书复印件) |
5 |
流动资金 |
具有 20 万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公司财务承诺书 |
6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 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 (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提交证书复印件) |
7 |
企业业绩 |
在200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1个类似工程,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二者可选一),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及项目经理人选的证明 |
8 |
安全生产 负责人 |
具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复印件) |
9 |
进嘉施工 备案证 |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 《进嘉施工备案证》 证书复印件 |
10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注:1、所有原件要求投标单位随身携带备查,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查看原件时,可随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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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