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标编号SCZJ2012A03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 遂昌县金竹镇王村村1污水处理工程 已由 上级有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昌县金竹镇 人民政府 。 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代理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如下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目前到位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遂昌县金竹镇王村村1污水处理工程 位于 遂昌县金竹镇王村村的局下村、岩下村 , 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各类污水收集管网共计1128米,在王村村的局下村、岩下村各建设一处集污池与人工湿地。主管采用直径300mm波纹管,支管采用直径200mm波纹管,入户管网采用直径100—150mm的PVC管。工艺采用厌氧生物滤池结合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艺。工程预算审核价为 20.9132 万元,质量要求: 合 格 ,计划工期: 2012 年9月30日前竣工 。
说明:本工程的污水管道材料由农环办组织统一询价,定点采购,中标人自行提货。污水管道材料款在本工程的工程款中扣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丽水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工程;
3.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不得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3.4在浙江省、丽水市建设市场有严重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的谢绝投标。
3.5 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自行到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凯恩路224号一楼)领取,交纳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6.2投标人如有需要施工图纸及参考资料的,可到招标人处复印,复印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其他规定
7.1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7.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8 、善意提醒:
8.1 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2 年 8 月 2 2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遂昌县金竹镇招投标交易中心(金竹镇镇政府内)。
8.2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
8.3 本工程开标时间: 2012 年 8 月 22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遂昌县金竹镇招投标交易中心(金竹镇镇政府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昌县金竹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傅衍根 联系人:赖鑫星
电话:0578-8308312 电 话:0578-8285797
遂昌县金竹镇人民政府
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遂昌县金竹镇招投标交易中心
发布公告时间: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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