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城南桃州中学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二 次 招 标 公 告
招标序号:2012JSZY107
泗阳县城南桃州中学污水处理工程已经批准投入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工程资金来源为国有,已经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位于泗阳县众兴镇意杨大道北侧、上海路西侧;
(二)工程规模:污水处理量为1500m3/天;
(三)招标内容: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二、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三、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需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格,且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四 、申请人于2012年8月20日8:30至8月24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一)单位介绍信;
(二)法人委托书;
(三)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四)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五)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第二代);
(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
(七)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含近期缴费证明(6个月内);
(八)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投标人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或未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并加盖公章);
(十)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在相关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
(十一)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投标单位初次本年度报名时需提供);
(十二)廉政准入通知书[办理步骤:1、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持以上(一)~(十一)所有原件经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并由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合格通知》;2、投标申请人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0248室督查档案科办理廉政准入通知书]。
五、本工程在接受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报名的或投标企业选派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未参加报名的或按第四条规定提供材料缺少任何一样原件的,一律视为弃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在资格审查时,上述原件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参加本工程投标资格。
七、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一)其评价因素及相应分值标准为:
1、价格 70分
2、施工组织设计 20 分
3、质量 2 分
4、工期 2 分
5、业绩 4 分
6、项目负责人陈述与答辩 2 分
(二)价格分的评定:
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报价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相等的得基本分70分,每高出1%扣0.3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评价包括以下内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2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2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2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2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2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2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2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2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2分
(四)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鲁班奖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加1分,有效期二年;鲁班奖加1.5分,有效期三年。按承担工程数量进行评分,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分,该项最多得3分;
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 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加0.1分,省级加0.3分,国家级加0.5分,有效期均为一年。按承担工程数量进行评分,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分,该项最多得1分。
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五)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评标专家根据其回答情况进行评分。
(六)按投标人得分高低排列名次。投标人得分最高的,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其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得分仅次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依同法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
本工程设定投标最低控制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价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的96%作为本工程投标最低控制价,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八、付款方式及施工履约保证金: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合同价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无质量问题且审计结束后付清。
施工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中标价的10%作为施工履约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
九、本次招标不限制投标报名申请人数量。
十、报名申请人在通过资格审查,领取招标文件须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含光盘及图纸复印费)。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一、报名申请人若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须持《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查询申请书》到泗阳县检察院后楼207室开具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若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泗阳城南新城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报名地点: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 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门对面-宿迁志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严晓晓
联系电话:13773989763 传真:0527-89662652 咨询电话:0527-85252652
招标人代表:蒋学森 联系电话:13641521156
十三、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2年8月20日至2012年8月24日。
编制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并盖单位章)
201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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