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金川区宁远堡镇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金建交[2012]102 号
金川区宁远堡镇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已由金区发改[2012]19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昌市金川区宁远堡镇人民政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生活垃圾箱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 、建设地点
生活垃圾收箱设施设备施工在金昌市金川区宁远堡镇(白家嘴、西坡、马家岸、高岸子、龙景、中牌和西湾村)实施。
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在(西坡、马家岸、高岸子)三个村。
2 、工程规模
制作加工及安装 地埋式单筒垃圾箱(规格V:130L)1053个;地埋式双筒垃圾箱(规格V:130L)82个。
生活污水处理(DN300mm管道4713.43米)。
3 、计划工期2012年11月15日前完成建设及竣工验收。
4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为 地埋式 垃圾箱的制作加工。
二标段: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
二、资金来源
中央专项资金、甘肃省配套资金、金川区政府配套资金。
三、招标范围
1135 个地埋式 垃圾箱的制作加工; 生活污水处理(DN300mm)管道4713.43米的敷设。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一标段: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并具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地埋式垃圾箱的生产资质和项目建设所需的生产加工规模 ,具有同类业绩。所提供产品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标段: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省外企业需取得进甘承包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市外企业需办理进金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书。
五、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24日至2012年8月27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持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IC卡,(二标段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身份证、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机械员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五年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外地企业需出具外地建筑企业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 以及近三年(投标的建造师承担过的)同类工程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等。
以上相关资料原件须带至报名现场核查,另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以备资格审查。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点:金昌市天庆家园46栋4口1楼左手
联 系 人: 段春变
电 话: 15109459057
2012 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