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项目名称 | 开发区工业园北区动力流污水管网工程 | ||
招标单位 | 江苏省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 | 单位地址 | 港城路1号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张庆丰 | 联系电话 | 13813241978 |
招标代理公司 | 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陶正华 | 联系电话 | 0515-84198998 |
入围办法 |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者全数入围 | ||
招标内容
及工程规模 |
长约4250m,HDPE管道(管径200-500),PE100等级 | 工程所在地 | 工业园北区 |
要求工期 | 90日历天 | 标段数量 | 一个标段 |
评标定标办法 |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废标处理,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除符合性、技术性、商务性评审未通过的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外,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投标报价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师执业证书),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从本工程报名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以被变更的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作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中标后不得更换。
注:1.省外投标企业资质必须经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2.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自2011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证明;3.投标单位及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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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工程完成50%工程量时付中标价款的20%,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中标价款的3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再付中标价款的3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无质量缺陷时结清。 | ||
报名及购买
招标文件时间 |
2012年8月27日8时30分-2012年8月31日17时 | ||
报名地点 | 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312室 | ||
报名及购买
招标文件须知 |
投标人必须在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工程建设投标报名确认函》,然后按确认函内容要求填写,投标人代表凭投标报名确认函、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和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开户银行公章)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与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为 捌万元 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进账单或银行汇票、电汇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光盘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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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构 | 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0515-84198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