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项目编号 | PF20120828004 | 所属地区 | 凉山-盐源县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泸沽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2012年度)工程建设项目 | ||
发布时间 | 2012年08月28日 | 截止时间 | 2012年09月03日 |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评分法)
2.1 项目业主: 盐源县环境保护局
2.2 建设地点: 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泸沽湖镇
2.3 项目规模: 新建大咀和海门村两个污水泵站及配套设施,铺设压力管道3800米,收集管道4613米;实施博树摩梭村落保护区截污管道工程:新建落洼、阿六两个污水泵站及配套设施,铺设压力管道1679米,收集管道660米;实施泸沽湖污水管网建设会铺设伍支落至母支污水厂压力管道4270米,伍支落收集支管3624米,泸沽湖镇集镇污水收集支管3570米 ,泸沽湖假日大酒店至镇区压力管道2900米;实施散户污水处理工程:完成224户农户污水处理,建设200座沼液池,60座小型人工湿地;完成建设垃圾池450座,垃圾收集房7座,三轮车7辆,转运车1辆;完成建设落洼村生态湖滨带约15亩;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泸沽湖生态安全调查等
2.4 计划工期: 2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12年10月
2.5 项目总投资: 4634.63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国家专项资金2000万元、地方政府配套2634.63万元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 1455.00 万元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暂定级 。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至3个) 环保工程(含污水垃圾处理)类 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20 %(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 2012年09月03日10时00分 (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川报网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服务费 200.00 元。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 凉山州盐源县政务中心 。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 90 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本次比选公告在川报网( www.sczbbx.com)上发布。
比 选 人: 盐源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 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盐井镇园林街29号
邮 编: 615700
联 系 人: 谭世平
电 话: 0834-6365206
传 真: 0834-636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