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招标2  招标  北京  系统  废水处理  工程师  信息  VOC  工艺流程  树脂 

(施工)宁河县经济开发区规划三纬路排水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9-05 16:35
浏览次数: 233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内容:
 

报建编号:1222104120120067
招标备案号:12172012084012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施工[2012]09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河县经济开发区规划三纬路排水管网工程已由宁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2012)14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宁河县经济开发区总公司,建设资金为28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宁河县建宁建设工程招标事务所受天津市宁河县经济开发区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将经济开发区内规划三纬路路由上的污水明渠改造成排水管道并接入县污水处理厂,排水管道全长1842米,管径由D1500-D2400,东起三经路西至六经路。
2.2 工程建设地点:宁河县经济开发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将经济开发区内规划三纬路路由上的污水明渠改造成排水管道并接入县污水处理厂,排水管道全长1842米,管径由D1500-D2400,东起三经路西至六经路。

2.4 工期要求:2012年10月13日 至 2012年12月13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正项目经理一名,须具备建设部颁发壹级建造师资质,专业为市政工程,并具有投标资格的建造师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须为本单位人员;5、副项目经理一名,须具备建设部颁发二级建造师资质,专业为市政工程,并具有投标资格的建造师IC卡,须为本单位人员;6、安全项目经理一名,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应具备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具有投标资格的建造师IC卡,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7、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8、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9、所有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天津市优秀诚信企业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0、技术负责人一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11、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12、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09月0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 年 9 月 3 日 至 2012 年 9 月 7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09月10日至2012年0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14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宁河县光明路72号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适用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适用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宁河县经济开发区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忠华(印鉴)

办公地址:宁河县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301500联系人:贾柏旺电话:13512293088

传  真:69594002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宁河县建宁建设工程招标事务所(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俊颖(印鉴)

办公地址: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邮政编码:301500联系人:陈熙电话:69118562

传  真:69116190

日期:2012 年 9 月 3 日
违法违规举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靳宝

电话:69570911传真:69570911电子邮箱:beijing3023@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更多>同类招标信息
0相关评论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