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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污水主干道以东平地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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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9-09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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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内容:
 

1.招标条件

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污水主干道以东平地工程已由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以长生经投[2012]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污水主干道以东平地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内

2.3 规 模:项目平地约50亩,土石方约18万立方米。

2.4 工期要求: 6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第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土石方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总承包资质,或者土石方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近三年内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5人,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5.诚信投标保证金

诚信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从2012年9月4日~2012年9月10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办公楼四楼404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2 报名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类似工程业绩证明。

6.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投标单位报名时所留邮箱。

7.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9时0分,地点为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办公楼五楼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9时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http:\\www.lipip.com)网上同时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康宁路9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31-832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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