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安市西翼污水处理厂边坡治理工程 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投[2012]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 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南安市西翼污水处理厂边坡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南安市仑苍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边坡长度约
200米 ;
2.4 投资总额:根据设计情况而定 。
2.5 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
2.6.2 内容:具体与招标人协商确定的范围内容为准。
2.6.3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2.7 勘察、设计周期安排计划
2.7.1 勘察设计合同书签署后 10 天内提交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
2.7.2 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后 10 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供有权部门审查;
2.7.3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国家注册结构师执业证书;
3.4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本工程不要求。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9 月 13 日至截标 自行到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和南安市招标采购中心( http://www.nazbcg.com/ )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 份人民币 2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交),截标前仍可购买标书参加投标。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2年9月21日17: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万元人民币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2 年 9 月 24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必须持身份 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结构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设计服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计取(含本工程勘察费、及评审相关费用,以上两项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 ;
地 址: 南安市仑苍镇 ,
联系人: 吴 先生,电 话: 13805969768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楼D、E单元,邮编: 362000 ;
电话: 0595-22118910 传真: 0595-28008910 ;
联系人: 李 先生 。
交易中心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