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招标条件
韶山市城市供水系统改扩建工程已由 韶山市发改局以韶发改招[2012]24号文批准建设,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省韶山管理局供水公司委托,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韶山市城市供水系统改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湖南省韶山市
2.3工程概况:韶山市城市供水系统改扩建工程及配套管网。
2.4建设规模:现有常规处理规模为1.5×104m3/d的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
2.5招标范围:韶山市城市供水系统改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2.6招标内容:投标人对项目提供设计、施工、设备供货、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其他全部相关服务。
2.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接到业主开工令后240天达到通水调试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省外设计单位在湖南需设有分支机构,且注册五年以上;
3.3、具备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承担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证、拟任本项目建造师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企业有类似工程项目设计业绩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已完成项目中信誉评价良好;
3.
5、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内至少有一个类似自来水厂或污水处理厂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或设计项目业绩(须提供经监管机构备案盖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6、参与本次投标的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允许资质挂靠;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
3.7、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及其它法律法规禁止投标人的情形;
3.8、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9、施工机械设备:提供满足本项目要求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管理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09)109号”文件规定,并无在建工程,省外施工企业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并审查),省内施工企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网上咨询。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9月21日至2012年 9月25日,每日9:00时至11:30 时,14: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东风路123号209室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八部(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技术资料2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须委派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持工商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工商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报名。
4.4省外施工企业依据湖南省住建厅的规定办理入湘备案登记手续,凭有效的备案证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10月15日14:00时,地点为长沙市东风路123号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六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韶山管理局供水公司
公司地址:湖南省韶山市银河路8号
电 话:0731—55687478
传 真:0731—55687478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209室
联 系 人:邹啸 周晓东
电 话:0731-84522708 0731-84558977(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