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金坛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水甲醇竞争性谈判公告
标号:坛政采竞谈2012-F01-016号
江苏省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金坛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委托,就其甲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经销生产企业参加竞标。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金坛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甲醇采购项目。
谈判编号:坛政采竞谈2012-F01-016号
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金坛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甲醇采购项目(详细要求见谈判文件)。
三、参加谈判 供应商资格要求:
除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以上的投标单位;
2.投标人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经营范围必须含危险品)的企业授权。
3. 投标商不应在以往的投标过程中因欺诈、造假、不履约等不良行为而处在受处罚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加谈判单位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相关证件供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四、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2年9月20日—9月2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江苏省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金坛市财政局五楼)。
五、谈判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2年10月10日下午1:30-2:00。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谈判文件接收人:杨先生、张先生。
六、谈判时间:2012年10月10日下午2:00。谈判地点:金坛市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联系人:杨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9 —82330578、82339221(传真)。
联系地址:江苏省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
邮政编码:213200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参加谈判单位在购买谈判文件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 一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