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2012. FXJY .G .04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蒙县佛寺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阜蒙县佛寺镇人民政府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省拨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阜蒙县佛寺镇本街。
2.2工程规模:项目污水处理规模500m3/d,项目总占地面积500㎡,构筑物占地面积230.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格栅池、调节池、调节池提升水泵、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中间水池、风机、自动控制柜、设备间等相关设施。
2.3合同估计:140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2.5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10月22日,竣工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工期71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或本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8日至 2012年9月22日,每日上午8:00时至 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阜蒙县佛寺镇人民政府进行投标报名。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要出示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交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要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持如下资料到 阜新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三楼佳音招标公司(阜新市细河区电工街北段 )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资质证书。
(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被授权人身份证。
备注: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另收图纸押金1,0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5日09时。提交的地点为 阜新市新翔宾馆二楼会议室(阜新市工人文化宫北侧)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恕不接受。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蒙县佛寺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公司: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阜蒙县佛寺镇本街. | 地址: 阜新市细河区电工街北段 | |
邮编:123000 | 邮 编: 123000 | |
联 系 人:赵先生 | 联 系 人: 张雪松、张洪涛 | |
电 话:13500489466 | 电 话: 0418-2928586 | |
传 真: | 传 真: 0418-2912866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fxjygs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