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就乐清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非开挖维修项目以公开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G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乐清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非开挖维修(具体工程量及技术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应部分)
四、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污水管网非开挖维修的能力;
4、拟定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5、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2、竞争性谈判文件集中发售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0日 上午9:30
七、投标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八、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0日 上午9:30
九、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拾捌万元整
交付方式:电汇/汇票/本票等转账方式
谈判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时可任意选择其中一个账户办理保证金相关事宜
十、供应商报名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并装订成册: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b)企业简介;
c)单位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d)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e)拟定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f)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g)报名供应商有能力实施污水管网非开挖维修项目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机构将根据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 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77-62052703
采购机构名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77-61882630
传真: 0577-6188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