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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关于长江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招标公告。 标书编号:ZZC2012-G141 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环境监测站委托,就长江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长江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 ,编号:ZZC 2012-G14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环境监测站申请购买的2个长江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各个系统建设中所需要的全部设备和配套用材(包括采水、配水系统、预处理系统、分析系统、数据采集、通讯传输与控制系统等)和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6个月的委托管理(包括所需的全部消耗品)。 本次招标中:五参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铁分析仪等五类设备可以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其它的不接授进口产品投标。 第一部分建设内容和要求 一、建设内容 永恒码头、永泰码头两个长江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重新建设。主要包括采水、配水系统、预处理系统、分析系统、数据采集、通讯传输与控制系统等部分组成,供应商需提供自动监测站各个系统建设中所需要的全部设备和配套用材。 二、监测项目 水质监测站主要监测项目为:五参数(pH、水温、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总铁、生物毒性(设备由采购单位提供)。 注:采购单位仅提供生物毒性的仪器设备,对于将生物毒性仪器接入监测系统的其它配套设备与用材则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三、自动站建设采购内容
说明:免费提供上表各仪器说明书中规定的仪器附带的部件、消耗件、试剂、维护工具等物品。 第二部分 各个系统的功能与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供现场仪器设备数据通讯协议、传输协议以及开放系统数据库,便于用户对数据库软件的二次开发和利用。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向本次所集成的仪器供应商开放通讯协议,以保证仪器设备更换时,仪器供应商无障碍将同类仪器接入控制系统。当业主对系统进行新增参数或更新改造时,中标人向业主及相关仪器供应商提供通讯协议并负责将新仪器接入原系统。 2、仪器要求性能稳定、数据可靠,特选用在国内环保系统有成熟应用业绩的品牌仪器。五参数(pH、水温、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和总氮仪器需经过国家权威计量部门认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监测项目分析方法的详细资料及其标准代号。 4、投标文件中提供系统集成完整的设计方案及详细说明。 5、投标文件中提供整个系统在托管期间的维护和质量保证计划。 6、投标文件中提供整个系统的施工方案。 7、投标文件中提供整个系统的验收方案。 二、主要规范及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2、《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3、《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 4、《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 5、《水质 河流采样技术指导》(HJ/T52-1999) 6、《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96-2003) 7、《电导率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97-2003) 8、《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98-2003) 9、《溶解氧(DO)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99-2003) 10、《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100-2003) 11、《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101-2003) 12、《总磷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103-2003) 13、《总氮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102-2003) 三、系统技术要求 (一)主要分析仪器设备技术要求 1 、分析方法要求 自动监测仪器的测量原理必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分析方法、中国环保行业分析方法或等同的或相近的其他国家的标准分析方法。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仪器应使用如下方法(表1) 表1 自动监测仪器分析方法
2、分析仪器基本功能 2.1应具有仪器基本参数贮存,断电、断水自动保护功能。 2.2应具有时间设置功能。 2.3应具有仪器故障自动检测自动报警功能。 2.4应具有定期自动清洗、自动校准功能。 2.5应具有密封防护箱体及防潮功能。 2.6具有双向数据传输功能和工作状态输出功能。 2.7 输出信号采用4-20mA和RS-485/232标准接口。 3 、分析仪器技术参数 3.1五参数分析仪技术参数 采用模块化结构即显示器、控制器、电源模块、输出模块以叠加方式组成,具有数字化功能,不同模块、传感器之间采用数字信号进行通讯;同时连接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五种不同类型的电极,并同时测量显示这五种参数。仪器具有数据存储功能。 3.1.1水温自动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3.1.2 pH自动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3.1.3溶解氧自动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3.1.4电导率自动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3.1.5浊度自动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
3.2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技术参数
3.3氨氮分析仪技术参数
3.4总磷分析仪技术参数
3.5总氮分析仪技术参数
3.6总铁分析仪技术参数
(二)各个系统的功能与要求 1 、系统总体设计目标 1.1、应适应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合理、完整的方案。自动化程度高,做到自动采样、自动预处理反吹、自动分析和自动清洗以及数据记录和输出等环节的可靠有效。 1.2、提供的方案要求系统性能稳定,运行费用低,维护工作量小。 1.3、提供所需要的辅助设备,包括稳压系统、纯水系统、UPS专用电源、专用工具、防雷等。 1.4、系统应具有抗电磁干扰能力,同时需配备电力供应稳定的配套系统。 1.5、系统工艺流程简捷,组成精简,力求使系统设备的投资尽量合理。 1.6、管线布置通畅合理,管材选择确保系统能长期有效运行。 1.7、自动化程度高,可实现停电保护及来电自动恢复、远程反控现场实时启动、更改采样周期等功能。 1.8、系统中关键部件(如阀门、接头、PLC等)应使用国内外优质知名产品。 1.9、系统设置具有开放性,用户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有关参数,系统具有良好的扩展性。 1.10、仪器房的监测仪器、数据采集器等设备均应采用机柜式安装。 1.11、可设定运行方式(连续或间歇),数据自动采集、处理及传输。 1.12、采样泵、空压机等仪器须进行必要处理,避免对其他精密仪器的干扰。 1.13、温湿度、水压等系统基础信息必须接入水站控制系统,系统软件应满足远程控制功能。 1.14、水样在进入分析仪之前流过的任何部件(如管路、阀门等)不对水样产生污染。 1.15、系统有抑制藻类在系统内孳生的功能。 2 、 采水系统技术要求 采水系统必须根据河流实际水文状况采用合适的采水方案,中标后一周内集成商由招标人组织进行实地查看并提出方案,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1、须满足采集水样的基本条件,采水方案科学可行,确保水样有代表性。 2.2、采用双泵/双管路设计,一用一备,满足实时不间断监测的要求;并且当一路出现故障时,能够自动切换到另一路进行工作,保证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采水泵的总水量可以满足所有仪器的用水要求。适当考虑将来增加2-3台分析仪器的可能。采水管路同时可实现自动和远程控制相互反冲洗,防止泥沙沉积堵塞管路;采水管路室内部分必须有手工原水取水口,方便水样比对实验的采水;分析结束后管道内不存样水。 2.3、采水浮筒要方便人工提升与安装,以便日常清洗和维护。水泵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自吸泵或潜水泵等。水泵应具有停电再复电后能重启动的自动恢复功能。 2.4、根据各个采水点到站房的距离、地形等实际情况,选择泵和采水管路的大小以保证站房的进口压力和流速达到整个系统全部仪器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性能,确保采水系统的稳定运行。 2.5、采水管路均要采取保温措施,采水管路采用可拆洗式。 2.6、采水系统可采用连续或间歇方式工作,并能够根据监测要求现场或远程设置监测频次。 2.7、配置在线除泥沙装置和灭藻清洗装置,保证系统管路内部免受泥沙和藻类影响,以保证测量的准确性。 2.8、采水系统的构造保障在汛期或枯水期能正常工作而不至被损坏。 2.9、采水点应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漂浮物的堵塞,通过流量或压力显示取水状态并能报警。 2.10采水系统中的所有部件均要选用优质产品,泵采用知名品牌产品,保证采水系统工作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3 、 配水系统技术要求 3.1、水质五参数自动监测仪必须使用原水。 3.2、管路内径、提水流量、流速应满足测站内仪器分析需要,并留有余量。 3.3、考虑到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设计中应不使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清洗方法。 反应废液集中收集,并提供有效处置措施。 3.4满足各仪器对样品的要求,满足所有仪器的需水量。 3.5除五参数外的其他仪器,根据仪器对水样的要求,对水样进行预处理(包括生物毒性分析仪),使各仪器可以从各自专门的过滤装置中取样,且过滤后的水质不能改变水样的代表性,且任何仪器出现故障都不影响其他仪器的工作。 3.6旁路设计要求:为方便系统进行维护,在主管路上,每台仪器都要设有旁路系统,通过手动阀来进行调节。保证单台仪器、过滤器损坏或者需要维护时,不影响其他仪器的正常工作。 4 、辅助系统技术要求 4.1、UPS后备电源:大于6KW在线式不间断电源,可以保证测控系统传感器和测控设备以及数据的存贮及传输在4小时内的应急运行。 4.2、系统专用工具:提供系统维护专用的成套工具。 4.3、提供仪器设备防雷、电源防雷及通讯防雷。 4.4、根据需要配置相应的空气压缩系统。所配置的空压机须是无油型空压机,保证不对分析结果造成影响。 4.5、纯水系统出水水质需满足《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相关分析方法要求和仪器使用要求。 4.6、稳压系统:稳压器输出220V/50Hz,三相,稳压功率不低于15KW。 5 、预处理系统技术要求 5.1水样预处理既要消除干扰仪表分析的因素,又不能失去水样的代表性。 5.2根据水质的实际情况,选用一级或两级沉淀。 5.3最终沉淀后的水样经过精密过滤器的水样精密处理达到仪器测试需要。 5.4精密过滤器选择进口产品,使用时间较长且水处理效果较好,能将水样浊度降低至(通常为40左右)不影响相关的仪器分析结果。 5.5预处理系统具备自动进行清洗、自动排空功能。 5.6预处理单元能在系统停电恢复并自动启动后按照采集控制器的控制时序自动启动。 6 、数据采集/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6.1、采用三相五线制进线供电;动力设备、监测仪器和电脑、辅助设备分相供电,避免相互干扰,并保持三相用电的平衡;每相供电能力有一定余量,方便扩充。 6.2、电控柜中要安装有雷击保护器,可以有效地保护自动监测系统中的仪器设备。 6.3、可以实现各种监测设备的多种信号的连接和数据传输。数据采集/控制设备可以与现场各种设备的输入/输出的模拟、脉冲和开关数字信号连接。 6.4、可以实现各种控制功能。根据用户对不同设备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控制。如设备的开关、切换、标定、调节、清洗、连锁保护、报警等,并可以实现多点多路切换。 6.5、主要的控制功能可实现远程控制。现场站和远程站之间实现了双向的数据传输,可远程控制监测设备的启停,阀门的开关,流量的切换,反冲和清洗,主要设备量程的设定、状态监测和自动标定。 6.6、现场数据采集设备应至少能保存5年最小统计单位值(最小统计单位时间不大于小时)。 6.7、监测仪器和数据采集设备之间应采用数字通讯。 6.8、电控柜中的主要配件(如空气开关、按钮、转换开关、继电器、输入输出接线端子等等)采用进口优质(或名牌公司)产品,符合相关部门抗电磁辐射、电磁感应的规定。 6.9每个子站配备一套主流配置的台式电脑工作站,用于远程控制及数据采集。 6.10全部设备、仪器等的供电电缆、信号电缆均采用高质量屏蔽电缆,穿管或在线槽中布线,美观整齐。 7 、数据处理/传输系统技术要求 7.1、采用windows操作系统,所有的软件应采用标准的语言编程。子站软件应具有良好的可扩充性和维护性,控制系统采用基于PC/PLC的可编程逻辑控制器。现场控制端配置鼠标、键盘。 7.2、系统应有数据处理设备,数采器需采用主流配置的工业级控制计算机,子站软件在现场可进行数据处理,处理结果应至少包括实时测量值、日均值、周均值、月均值及日(时)均值连续变化曲线,超标值检验及自动报警、短信报警。 7.3、实时自动记录采集到的异常信息主动上传到远程控制中心,可自动或手动远程控制对异常信息进行处理。对于缺失的数据,可自动重新调取。 7.4、系统与远程控制中心之间的数据传输满足有线和无线方式。 7.5、详细说明系统采用的现场仪器设备数据通讯协议、传输协议、系统接口、系统集成软件的数据库结构说明材料等信息。要提供源代码,不能提供的要明确说明。 7.6、控制单元主体设备平均无故障时间(平均无故障时间)≥2000h,信号的输入输出具有可扩展性。 7.7、中标人必须提供仪器设备数据通讯协议、传输协议以及开放系统数据库,便于用户对数据库软件的二次开发和利用。 8 、中心站管理软件 8.1 中标人必须实现数据统一采集、统计、发布以及远程控制和维护等功能。 8.2系统的构架应以方便的客户端浏览构架实现信息与管理,满足多种浏览方式。 8.3监控中心软件的功能可以涵盖环保监测的常用工作业务流程,能够将自动数据采集、数据有效性分析、监测控制、有效数据入库、日常维护、数据管理、数据报表、信息发布、数据上报、统计分析、试剂过期提示等功能有机的溶合到一个软件中,界面美观,操作方便。 8.4具有对监控水质的预警功能。现场软件有异常值短信报警功能。 8.5监控软件可支持无线及有线多种通讯采集方式,通讯采集方式及通讯频率可根据系统的配置及需要方便设置及调整。 8.6应对各种数据分析、监控、浏览查询方便(具有与Excel一样的数据浏览功能,对于原始数据的浏览,需对报警数据(根据数据标识确定)、重复数据、超出正常范围的数据(对每个站点要单独设置数据正常范围)用红色进行标识。)、操作简单。 8.7软件需有丰富的异常数据处理功能 能从原始数据库提取数据后方便地删除或处理异常数据(包括校准),生成能够应用于水环境质量统计的有效数据库: ①数据处理界面应能一页、全屏显示(即不能分页,不能嵌入在其它页面中)。通过拖动滚动条可查看任一段时间内的全指标监测数据(项目名称行和时间列(升序)要固定显示于页面上)。 ②异常数据删除或处理(自动+手工) 对于任一段时间内的全指标监测数据,软件按缺数据(用空格表示)→报警数据(根据数据标识确定)→重复数据→接近检出限数据(包括正负)→超出正常范围的数据进行分步处理。 a) 异常数据的注释分二部分,第一部分是具体的仪器故障说明(应允许用户生成一个常见故障描述数据库,方便用户输入第一部分注释);第二部分用于数据有效率统计,选其中之一:停电、停机、无效(缺省值)、有效(如校准数据)。 b)软件用颜色标识每一步中的全部异常数据。正常数据的单元格用黑色表示,异常数据的单元格用绿色(Interior.ColorIndex = 4)表示。允许用户用鼠标拖动的方式同时任意选取1个或多个数据方块(不一定指绿色单元格),以便手工对这些数据同时加减乘除某数、删除(删除后单元格应自动变为黑色)、注释(第一部分缺省值为仪器故障,允许用户选择其它的故障类型,当故障类型数据库中无当前故障时,可手工输入故障描述。第二部分缺省值为无效,允许用户选择其它的故障类型。)、改变单元格的颜色(应能方便地单步选取黑色或绿色)。这里对部分异常数据进行了删除和注释;对部分数据的单元格进行了变色(黑变绿,绿变黑)。 c)对于每一步(缺数据、报警数据、重复数据、超出正常范围的数据)剩余的异常数据,软件根据用户最终选择(通过改变颜色)将异常数据一起自动删除和注释(第一部分缺省值为仪器故障,允许用户选择其它的故障类型,当故障类型数据库中无当前故障时,可手工输入故障描述。第二部分缺省值为无效,允许用户选择其它的故障类型。)。对于接近检出限(MDL)数据(包括正负)这步剩余的异常数据,软件根据用户最终选择一起用1/2MDL代替,并注释(第一部分为1/2MDL,第二部分不填。),单元格自动变为黑色。 d) 步骤名称要显示在工具栏上,只有当某一步存在异常数据时,才显示该步的页面让用户处理。 e) 允许用户配置上述软件缺省值,包括分步处理顺序。 f) 每一步结束时允许用户保存处理结果或从该步重新开始。 ③在相关的小时均值报表和日均值报表底部按时间顺序优化显示异常数据处理结果(接近检出限(MDL)数据除外),如:一个或一组参数名称+时间跨度+注释(当全指标时可缩写为:时间跨度+注释)。 ④允许用户重新从头开始上述操作,覆盖有效数据库中的已有数据。 8.8软件能按照用户需求定制各种报表,能分别显示和打印出:原始数据,数据异常情况说明,人工审核删除数据情况说明,日、周、月、季、年报表和曲线图形。数据报表可导出为Excel和Word格式。 8.9可根据招标人需要设置状态参数或故障报警信号自动对数据的有效性进行判断,对无效数据标注相关的状态标识符,能判断水质类别,首要污染物和各指标的超标情况,能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可以进行不同时段的数据对比等。 8.10现场采用双系统非硬盘备份,将数据库定期自动备份,当数据库破坏时可由招标人设置自动恢复。同时对监测数据能由招标人选择时间段备份出来,当需要时可以由招标人恢复回数据库,可以将子站备份的数据恢复到监控中心系统里。 8.11统计任一时段内各指标的停电总时数、停机总时数、无效运行总时数、仪器运转率、数据有效率及整个站点的仪器运转率、数据有效率。 8.12原始数据库和有效数据库中的数据可导出为Excel电子表格。 8.13监控中心系统能修正子站的时间使之与监控中心同步。 8.14 在新系统中无缝接入原张家港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其他各水站数据。 第三部份:验收与委托管理要求 1、验收要求: 1.1验收工作分为初步验收与最终验收两二次进行,供应商必须通过二次验收合格,才算完成整体系统的验收合格。 1.2整个自动监测站建设完成后,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整个站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为3个月,试运行期结束后,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人员对自动监测站进行最终验收。 1.3第一次最终验收不能通过的,供应商可以对于系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需要再次试运行1个月后,才能再次提请采购单位组织第二次最终验收。若第二次最终验收不能通过,则认为供应商没有能力完成履约行为,按照合同执行。 1.4验收方法: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按照《江苏省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预警系统验收办法(试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 2、委托管理要求: 2.1自整体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内为托管期,托管期内采购单位将二个水站的运行维护托管给供应商。供应商应免费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包括系统的维护、维修(包括更换仪器及零配件等)、校准和技术支持等。供应商明确签署服务承诺,保证托管期内水站正常运行。 2.2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在张家港市设运维服务点,并按照《江苏省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聘用足够的具有上岗证的运维技术人员并配备运维车辆,聘用的人员均属供应商公司员工,与采购单位无任何劳务关系,其需的全部费用均有供应商承担。 2.3 6个月托管期内水站运维所需一切费用(如:试剂、备品备件、仪器故障所需更换的零部件、仪器检修保养等)以及站房的安全由供应商承担。 2.4供应商对水站托管需严格按照《江苏省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水质自动监测质量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进行。采购单位在托管期间进行质量考核。考核指标:单台仪器运转率不低于85%,仪器总有效运行率≥90%,数据有效率≥80%(除去停水停电,性能测试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故障)。仪表精密度(相对标准偏差):连续测定6次,所有仪表≤±10%。水样比对:自动监测结果与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监测结果的相对误差≤±30%(Ⅰ类水质以下至检出限3倍以上相对误差≤±50%,低于检出限3倍不纳入合格率统计但需标注)。pH值绝对误差≤±0.1个单位、水温绝度误差≤±0.5℃。标液比对相对误差≤±10%。 2.5供应商对仪器维护要严格按照仪器说明书要求,每次完成现场维护工作后,检修人员详细记录处理故障的方法、维护的步骤和内容、调试后的结果和更换材料的详细清单等,并提交用户签字确认。 2.6供应商及其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对用户提供的资料及文件,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用户书面同意,不得泄露。 3、试运行期间和托管期内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72小时不能解决出现的问题,供应商应需提供备机。否则采购人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应由供应商应承担。 4、生物毒性设备在试运行与托管期内的全部运行维护工作由采购单位另行安排,供应商仅需做好配合工作。 第四部: 其它要求 1、进口货物的技术说明文件应为中英文。硬件的技术文件应附详尽图表以便安装和纠错指导。 2、技术手册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相关硬件的安装指导、安装手册、使用说明书(纸质及电子格式)、设备保养、维护手册(包含错误诊断、测试程序)等;相关软件的安装指导、采购人指导、管理者手册、语言和命令说明等。 3、自动监测仪器所采用的分析方法的名称、标准代号及分析方法的中(英)文说明书。 4、供应商必须对提供的软件知识产权负责,如今后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对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规范作出调整,供应商须及时地免费为采购单位提供软件升级服务或调整。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具备以下的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若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原厂家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的生产者或驻中国办事机构对其参加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主要产品是指:五参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铁分析仪等五种设备; 3、投标人应具有自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之日(2012年9月17日)起由注册地检察院(或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复印件;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发售招标书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每日的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5:00; 招标文书领取截止时间:2012年9月24日11:00时(未领取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 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出示代表的身份证。 答疑时间:2012年9月24日14:00整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219室) 招标文件售价:不收费,请自带U盘。 其他有关事项: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1日8: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A区) 投标文件接收人:陈爱锋、陈瑞春 其他有关事项: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1日9:30。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其他有关事项: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 陈爱锋、陈瑞春 联系电话:0512-58915381 传真电话:0512-58915381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A区)邮政编码: 215600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正 联系电话:15950961829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 2012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