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污泥处理处置BOT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环资[2011]13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BOT。招标人为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平江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BOT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江县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污泥处理处置BOT项目
2.2 建设地点:平江县城关镇城坪村王甲山。
2.3 处理工艺:选用工艺符合《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政策导引》中提出的工艺。
2.4 规 模 :污水厂的污水处理量(出量)设计规模为4万吨/日(按含水率80%计算,污泥量约15吨/日,污泥处理处置处理量现需建设成20吨/日)。工程造价约400万。
2.5 特许经营期: 25 年(包含建设期、试运行期),特许经营期至2036年12月31日止。
2.6 出泥标准:达到所选用工艺在《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政策导引》中规定的指标限值,并满足环保部最新标准或要求。
2.7 招标范围:通过本次招标确定中标人,由中标人组建承建本项目的项目公司,招标人和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经营、管理并获得投资回报,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特许项目的财产(须保证全部设施保持正常运行)无偿移交给地方政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3.2 具有国家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或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具有一项20吨/日及以上规模的城市污泥处理处置的实施经验;并且该项目目前运营良好,无不良记录(以项目所在地市级或以上环保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或相关文件为准)。
3.3 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二家单位组成。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拟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评标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8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6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12年9月25日~2012年9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止,节假日不休息,请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等原件(以上资料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县政务中心一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400元/本,售后不退。
6.2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2年 10月18日15时00分,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平江县政府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平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6284469。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平江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指挥部
地 址:平江县城关镇
邮 编: 414500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3874007798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
联 系 人:何 强
电 话:0730-6261398
传 真:0730-6261398
邮 箱: 34961636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