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东阳市歌山镇西宅村西宅自然村饮用水及生活污水排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12]23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阳市歌山镇西宅村西宅自然村饮用水及生活污水排放工程 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东阳市歌山镇西宅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与自筹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 东阳市歌山镇西宅村西宅自然村 。 本工程预算价:约为2889108元。 计划工期:6个月;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 图纸设计范围内管网及配套设施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3.2 对拟派项目班子的要求:①项目经理应具有 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资格 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未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职务; ②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须持有相应专业的上岗证书;安全员还须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C类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③项目班子成员目前在其它工程项目(含预中标工程)中无任职;④项目班子成员相关资料已列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络数据库。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4.2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向投标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但投标单位需要纸质招标文件或图纸的,请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在投标确认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投标人收取),售后不退。 纸质图纸每份另收取成本费 400 元。 5 、网上报名与投标确认
5.1 由投标人交易员通过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应打印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名确认书), 5.2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5.3 投标确认:投标人应在投标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内,携带网上投标报名确认书和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6.2 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束时,由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备案)各一份。 招 标 人:东阳市歌山镇西宅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胡遥通 13757995700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八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钱喜信 86690005 招 标 人 : 东阳市歌山镇西宅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浙江八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抄送:市纪委(监察局)、市检察院、歌山镇政府、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