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华建施招2012-03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五华县慢性病防治站业务用房及污水垃圾处理改造工程 ,已由 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2012〕130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五华县慢性病防治站 ,建设资金来自 五华县慢性病站防疫站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 改造业务用房面积(综合住院部约1290m²,综合门诊部约2443m²)及污水垃圾处理系统;
2.2招标范围: 按设计图纸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含招标前修改设计);
2.3预算造价: 995387元;
2.4工程地点: 五华大桥北(原五华县县医院康宁病区);
2.5建设工期 : 70天(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施工合同约定;
2.6承包方式 : 按实结算下浮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 资格或 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3.2信誉要求: 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 “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处罚期内)以及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不良行为处罚期内的企业和建造师(小型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 √ 来人报名(如下);□网上报名(报名办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资料 :
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2、五华县建筑业企业投标登记证
4.1.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证书
4.1.4、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粤建安B证)
4.1.5、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
4.1.6、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关系
4.1.7、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以上4.1.2~4.1.7项资料提供复印件,核查原件)
4.1.8、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
4.1.9、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10、省外企业必须提交《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资料 :
4.1.1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
4.1.12 、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
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由 项目负责人 亲自提交。
4.2报名时间: 2012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 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2012 年 10 月 11 日 15:00 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将网上公告。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网上免费下载(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合格投标人于 2012 年10月12日 至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到五华县城前进街71号建设大厦七楼五华县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11 月 2 日 9:30 时,提交到 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 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举行开标评标会,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应准时参加。
7 、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整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 五华县慢性病防治站
办公地点: 五华县慢性病防治站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13826606828 办公电话: 0753-445783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五华县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五华县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七楼
联系人: 赖 先生 联系电话: 0753-4430323
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盖章)办公地址: 五华县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七楼
联系人: 曾 先生 联系电话: 0753-4431116
日期: 201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