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黄大道污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一、炎黄大道污水管道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炎黄大道(金城路---淮涟一级路)
(2)招标内容:污水管道。
(3)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报名企业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以上(含壹级)。
4、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5、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报名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企业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和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提供承诺书)
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8、资格审查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企业提供承诺书)
9、企业必须提供2009年9月1日以来施工过中标价在25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管网工程。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否则不予认可。
10、提供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近三年以来(2009年9月28 日至2012年9月28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注:外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困难的,必须到涟水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办理。办理时应携带:①单位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②个人书面申请、有效身份证件和建造师证书。
11、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须提供在建工程的竣工验收申请及原发包人同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证明材料)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有复印件,原件在开标时带来,以供招标人、评委核查)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9月28日至2012 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时至 17:30时,到涟水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份(含专用光盘一张),售后不退。
六、本工程需要法定代表人面谈,招标文件中有面谈的具体要求。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同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符合性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符合性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存在缺项漏项、重大偏差或完全偏离的作废标处理。
1、施工组织设计总体设想合理、有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合理;
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3、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4、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5、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6、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7、关健施工技术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8、雨季确保工期的施工措施及已有设施、管线保护等施工措施;
如果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八、招标人: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黄科长
联系方式:15952362670
代理单位: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付洋
联系电话:0517-82382576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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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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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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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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