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长汀县河田 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 FJZY汀施招2012-081号 的 龙岩市长汀县河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已由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龙发改审批[2012]7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汀县河田 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众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龙岩市长汀县河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
2.2. 建设地点:长汀县河田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 管线长度约27077米,管径DN300-DN600,污水处理厂2万m 3 /d;
2.4. 投资估算总额:人民币 2855.51 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 后续设计服务 。
2.6.2. 内容: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其中包括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配套提升泵站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
2.6.3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须在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纸电子版并送审,提供详细勘察技术报告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 岩土工程勘察 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 给排水高级工程师。
3.3. 投标人应具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不要求;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9 月 29 日至 2012 年 10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 汀 代表处( 地址:长汀县环城东路11号 ) ( 详细地址 )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 或本票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2 年 10 月 26 日 9 时 10 分,提交地点为 龙岩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 龙岩市人民广场市政府西附楼四楼 )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中标人的勘察设计费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中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80%计取(本设计费包含勘察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概算等全部费用)。
勘察设计费合同暂定价以2855.51万元为基数,最终勘察设计费以审定后的预算造价为基数进行调整。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汀县河田 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河田镇人民政府,邮编:366301;
电话:13507502678;
联系人:俞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汀县环城东路11号,邮编:366300;
电话:0597-6810929传真:0597-6810929;
联系人: 范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