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烈山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hb2012308\2
发布日期:2012-9-29
淮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委托 安徽恒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 烈山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施工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
烈山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施工监理共分为一个标段,F型钢承口钢筋砼管d800约1236.7米;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d600约853.1米,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d500约547.3米及相关配套设施。,投资额约481.98万元。
二、建设地点:淮北市烈山区。
三、招标范围:烈山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
四、报名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拟派总监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的监理业绩,无在建监理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无中标变更后尚未竣工项目。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12年9月29日 至 2012年10月11日 ,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2时至 17时 30 分(北京时间)。
2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网上报名下载
六、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淮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张丽霞
电 话:0561-3116321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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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人民路新城国际C座1306室
邮 编:235000
联系人:达瑞
电 话:13866883233
传 真:0561-3056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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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单位(盖章) 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章)
2012 年9月29日 2012年9月29日
投标人资格评审合格基本条件表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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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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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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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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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提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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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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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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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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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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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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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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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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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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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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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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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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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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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要求的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类似业绩,无在建监理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无中标变更后尚未竣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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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监理合同、业绩信用手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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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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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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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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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不少于5人,拟派人员的执业资格、履历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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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注册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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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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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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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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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仪器及办公设备齐全,满足本工程监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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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自备设备仪器一览表,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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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副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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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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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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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法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正在监理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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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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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副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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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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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禁止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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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人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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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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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副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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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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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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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工程的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程序,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按虚假投标处理,永不参与该地区的投标活动,如果中标,决不转包和分包,否则按招标投标法在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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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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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副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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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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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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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证件以原件为准,无有效原件视为不合格;以上8项内容为投标人资格必备基本条件,其中有一项不符合即为不合格投标人;
2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出示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否则视为总监理工程师(经理)不合格;
3 、证明或承诺书有效期均为本次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