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郏县县城乔庄污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郏县县城乔庄污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郏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二次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郏政采办[2012]第53号
2.2 建设地点:郏县县城境内
2.3 采购范围: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其它伴随服务
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所投标段设备制造、安装能力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4.2 2006 年1月1日以来具有污水处理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的供货业绩4份及以上;
4.3 投标人若不具备所投标段全部设备的生产能力,可以集成其他生产厂家的设备,但必须取得所集成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且该授权生产商在授权书中必须承诺承担所供设备的质量联保责任。 。
4.4 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以提供的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社会养老统筹缴纳证明为准)
5. 报名须知
5.1 报名时间:2012年09月29日至2012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5.2 报名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楼招标部)
5.3 报名携带有关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设备制造、安装能力及资质的证明文件;与所投标段类似设备的供货业绩合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及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社会养老统筹缴纳证明及上述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注:报名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审查后原件退回,留加盖企业公章的三套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
注:报名合格的单位在开标前需到郏县检察院职防科进行行贿受贿犯罪档案的查询。开标时提供查询结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郏县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楼
联 系 人:朱女士 李先生
电 话:0371-63976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