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编号 :CNJ120028-03SG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 新建技术研发中心及“南京”品牌专线技术改造项目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 立项批文号: 中烟办【 2010 】 105 号、国烟计【 2010 】 206 号 。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 招标代理 )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 、标段名称:锅炉房与动力中心、污水与中水处理站土建安装施工承包
2 、工程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
3 、工程类型: 较大工程
4 、建设内容: 地基与基础工程、房屋建筑工程
5 、结构类型: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6 、工期要求: 300 日历天
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300 万元
8 、招标内容:锅炉房与动力中心、污水与中水处理站的土建安装
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锅炉房与动力中心、污水与中水处理站的土建安装
10 、工程规模:锅炉房与动力中心:地下一层,地上一层,檐口高度
7.5 米 ,新建总建筑面积 2257 平方米;污水与中水处理站:地下一层,地上二层,檐口高度 12.2 米 ,总建筑面积 1265 平方米。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陆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www.njcein.com.cn )进行报名,或在现场报名时间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到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南京市西康路 7 号六楼) 608 房间受理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网上投标报名和现场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2 年 10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申请人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经办人为网上报名的联系人或现场报名的经办人(授权代表)】到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南京市西康路 7 号六楼) 608 房间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图纸及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500 元 / 套,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办法:
1 、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 2006 ) 372 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 、本工程按苏建招( 2006 ) 372 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 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 . 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 , 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基坑深度 5 米 及以上的深基坑支护施工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深基坑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三者缺一不可。)。
3 、资格后审的审查: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件核验);( 2 )企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验);( 3 )关于以下情况的声明: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或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复印件,提供原件核验);( 5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深基坑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复印件,提供原件核验);( 6 )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验);( 7 )投标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以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投标人向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申请开具并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复印件,提供原件核验) .
投标人将以上要求( 1 )至( 7 )项资料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以上要求的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供评委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没有原件、没有复印件均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六、其他:
① 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② 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5 %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5 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金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③ 开标时 , 本工程各投标人的报名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项目经理不参加开标会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④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携带本招标公告、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
⑤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 8% 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和中标价 2% 的廉政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和廉政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10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为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221 房间(南京市江东中路 265 号(奥体中心东大门正对面)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大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2-10 -8 8:30 到 2012-10- 12 17:00 为止。
联系人:常丽娟
电 话: 025 - 83249936
传 真: 025 - 83240906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608室
邮政编码: 210024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名)
2012 年 9 月 30 日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025-68505863、68505862;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