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彭州市轻灾区、重灾区、极重灾区城镇灾后恢复重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工程 已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彭发改审批[2009]422号、420、4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州市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商请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彭州市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彭发改招[2010]114、115、11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是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彭州市轻灾区、重灾区、极重灾区城镇灾后恢复重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工程
2.2 、工程规模: 轻灾区(三界镇农贸市场公厕
2.3 、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的所有施工。
2.4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以外企业出具持有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企业自2009年8月以来具有至少3个类似工程业绩(其中至少有1个四川省境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所有投标人均应在成都市建委办理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州市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彭州市天彭镇牡丹西路6号8号楼
联系人:
电 话: 028-86230865
传 真: 028-8389400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83号太城宾馆商务楼321室
联 系 人:
电 话: 028-66092295
传 真: 028-85546557